一、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解读
本次修订明确外贸需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和发展利益,服务国家发展大局、推进贸易强国建设,将外贸正式纳入国家总体安全体系和国际博弈布局。
法律鼓励跨境交付、境外消费等各类模式的国际服务贸易,为金融、数据等领域跨境开放提供法律依据,并将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纳入法律框架。
支持跨境电商、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,推动数字证书、电子签名国际互认,加快构建绿色贸易标准体系,助力数字贸易、绿色贸易规范化发展。
强化外贸领域知识产权保护,引导企业提升合规与风险应对能力,防范出口产品境外知识产权纠纷,助力外贸向质量提升转型。
新增贸易调整援助制度,对进口激增、贸易转移导致的产业受损可申请援助,同时支持企业应对反倾销、反补贴调查,稳定产业链供应链。
明确对危害我国主权安全的境外主体可限制或禁止其对华贸易,严禁协助规避反制措施,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失灵时可依法采取反制举措。
企业开展涉外业务时,需评估国家安全、敏感技术等风险,筛查交易对手制裁名单,杜绝为第三方提供规避反制的相关支持。
跨境数据处理企业需严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,各类外贸主体需确保电子合同、电子签名符合国际互认标准,防范合规风险。
企业需对接国际绿色贸易标准,做好出口欧盟产品的CBAM应对准备,推进绿⾊、数字产品认证,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。
出口前完成FTO专利侵权风险分析,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相关权责,建立海外维权应急预案,保障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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